首页 >>
新闻中心 >> 城乡低保划定底线 年底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265元和115元
城乡低保划定底线 年底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265元和115元
2013-07-04 来源:湖南日报 点击: 次
7月2日,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消息,2013年底,全省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,各地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必须分别不低于265元和115元。
2013年上半年,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中涉及到民政的项目进展顺利。全省城市低保月均保障143万人、农村低保月均保障267万人;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2490元和1234元;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.5亿元,救助困难群众470万人次;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亿元,救助困难家庭15万户;发放一次性“两节”生活补贴10.7亿元,惠及城乡困难群众460多万人。救灾应急共安排下拨各项救灾资金4亿多元,救助受灾群众360万人次。全面落实89万重点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待遇,帮助5万多名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。募集慈善款物7000多万元,慈善援助9.3万人次。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等优待政策,全省700多万老年人直接受益。保障5.3万多名孤儿基本生活,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2.8万人次。
下半年,我省将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,加快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,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信息核对平台。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机构,年底前全省14个市(州)和50%的县(市、区)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相关机构,确保科学施保、应保尽保,使我省城乡低保救助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。
相关文章: